由南海区科技局主办的“创业三三聚”最新活动在9月18日举办。该活动是蓝海创想家俱乐部的品牌活动之一,旨在联系凝聚各领域高端人才,促进创新创业团队与本地企业之间的跨界交流合作。
本期“创业三三聚”以“建设和谐劳资关系,预防用工法律风险”为题,邀请佛山市南海区律师服务中心秘书长陈晓葵进行分享,以案例直面企业劳务难题,共同探讨企业成长所需规避的相关风险。
“创业三三聚”活动现场。
连续三年状告不同雇主合同“碰瓷”要当心
陈晓葵分享的第一个案例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署问题。
一对夫妇三年来,状告不同雇主,每次都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提请双倍工资或赔偿金等诉求。
“我想问问大家,你们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陈晓葵在分享中抛出一个问题。参加活动的人中很多是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大多数人给出了“当面签”的答案。
陈晓葵表示,在劳资纠纷中,不乏劳动者因合同“碰瓷”的案例。有人将合同拿回家找人代签或找工友帮签,有人拖延签订。这都将形成劳资纠纷的隐患。合同和工资表,一定要本人当面签,或者按手指印,才是有效的。
陈晓葵分享案例。
调岗降薪注意协商一致
调岗调薪,也是劳资纠纷中常见的案由。
此前,南海区一名劳动者刁某以调岗降薪不合法,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金。三年来双方矛盾不断升级,补偿诉求从十几万提升到七十万。
在这个案例中,刁某因喝酒摔伤手,休假一个月。企业认为其不适合再担任管理人员,将其从管理岗位调整到一般工人岗位,降低薪资。刁某认为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并未正当公示,需要以管理岗位工资为基数支付补偿金。
同时,自己在两年时间内不间断到车间打卡加班,也要公司支付3万元加班费。而企业则认为,岗位调整通知已经张贴到单位食堂显眼处。且刁某虽然每日打卡,但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不需要加班而强迫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不应支付加班费。
“一些企业发现员工不适合工作岗位,进行调岗调薪,也不排除有企业老板对员工有意见,将其调整到其不满意的岗位,逼其走人。”但不论是哪种情况,调岗调薪都要符合法律规定。
一般而言,当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而需要调岗降薪的,企业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不能“随心所欲”。陈晓葵建议企业在通知的时候,要求员工本人签收调岗通知书,不愿意签收的,则由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签名见证。
而如何确定员工是否加班,除了打卡机见证外,企业也应该制定用工管理制度。
“我们公司就是规定加班一定要填写加班申请。”佛山市铂利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河表示。完善规章制度的方式很有必要,在刁某的案例中,企业就是在法律顾问的建议下完善了“员工加班管理办法”,避免损失扩大化。
公私账户一定要分清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可能公司只有几个人,项目带头人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收取进账的情况时有发生。实际上,这会在劳资关系中造成很高的风险。
例如在佛山某区,有位员工因工伤需要高额医疗费,可是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又倒闭,出现了劳资纠纷。在调查中,法院发现企业老板曾用私人账户收取过几笔大额公款。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该案件最终判决由老板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私账户一定要分清楚,受到了在场参会人员的认同。同时大家也就企业用章问题进行了探讨。
“财务章和公章、老板的私章也一定要分开管理。如果财务既有公章,又有财务章,在银行以公司的名义贷款,会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损失。”佛山安普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吴健海表示。
目前,南海区有超过30万家商事主体,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众多,企业管理的规划化是一个重大课题。
“创业三三聚”活动希望通过这样聚焦主题、交流分享的方式,帮助企业加速成长。活动产生了很好的效果,现场也有企业代表将案例中的知识点及时发送给企业主及相关负责人,希望避免在劳资关系中“踩雷”。
来源:南海科技、佛山日报
编辑:人才南海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