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工作 > 人才南海
速看!今年广东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这些惠民礼包请收好
时间:2019-07-22 16:31:00  来源:人才南海


速看!今年广东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这些惠民礼包请收好

人才南海 722 来源:广东人社

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

将于8月正式开始!

今年的职称评审新变化:

大学本科学历以下

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英语和计算机能力不做统一要求、

自由职业者也可申报!

719日,省人社厅召开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动员部署落实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省人社厅副厅长杨红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IMG_257

IMG_258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省专技人才的规模、结构、质量均进一步提升,20196月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636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77万人。新增专技人才36万人,新增高级职称人才近2.7万人,继续教育培训专技人才56万人。全省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1448个,参加职称评审专家3万多人

IMG_259

会议要求,要把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专技人才服务的重要举措。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初心,就是要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

 

亮点内容:

 

在有条件的地市和专业领域试行职称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建立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核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等。

 

来看看具体的

申报条件吧!

1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8月至10,具体时间由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确定。

 

(二)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1231日前完成。

 

(三)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开展,工作通知另行下发。

 

2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执行。结合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系列推进的部署安排,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工程技术人才、会计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经济人员等系列,按国家基本标准条件和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要求以各评委会评审通知为准。我省暂未出台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待省出台标准条件后再组织开展评审。

 

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医药行业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方案相关要求执行。其余系列2019年职称评审执行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或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的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由申报点直接受理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有条件的地市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社保凭证、在职在岗证明等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

 

(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五)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IMG_260

IMG_261

 

来源:广东人社

编辑:人才南海编辑小组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站点地图

版权所有:2017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技术支持: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88号(区府机关大院)区委楼526室

联系电话:0757-86337323 传真:0757-86226955 邮箱:zzb_bgs@nanhai.gov.cn 邮编:528200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00733 粤ICP备09102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