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把我区打造成为一个人才聚集的宜居环境,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前来工作、扎根,使他们享受安居保障,安心、舒心工作。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制定了《南海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一、政策总体思路
本《暂行办法》共五章15条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安居扶持的方式、享受扶持安居政策的准入条件以及具体的扶持标准等。
二、政策主要内容
本《暂行办法》提出的人才安居扶持包括购房扶持和租房扶持两种方式。
(一)购房扶持。包括发放安家补贴和优惠购买人才住房。
符合条件的一至五类人才可分别申请享受购房款 100%、90%、80%、70%、60%以及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300 万元、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3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二)租房扶持。包括发放租房补贴和入住政府持有的人才租赁住房。
符合条件的一至八类人才,可申请入住政府持有的人才租赁住房并享受免租金优惠。按建筑面积计算:第一类人才300平方米;第二类人才150平方米;第三类人才100平方米;第四类人才50平方米;第五类人才35平方米;第六类人才25平方米;第七、八类人才20平方米。超出上述免租面积的,则按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收取租金。一至五类人才享受免租期限为5年,六至八类人才为3年。
符合条件的一至八类人才,也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一至八类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0 元、4500 元、3000元、1500 元、1000元、750元、500元、500元。租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累计最多可以申请 3 年。
三、政策特点
(一)覆盖面广,标准提高
《暂行办法》将八类人才全部纳入了安居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安居标准,充分展现了我区求贤若渴的诚心、服务人才的真心、惜护人才的决心。如本《暂行办法》将安居补贴标准从100万元提高到800万元,租房补贴从3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扶持方式多样化
原我区的人才安居政策主要为提供公租房实物安置和发放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
本次《暂行办法》充分体现了扶持方式的多样性。主要为购房扶持和租房扶持。而购房扶持又包括了安家补贴和购房优惠,除购买普通商品房得到优惠外,还包含购买政府持有的人才住房和土地出让时企业配建的人才优惠住房。租房扶持方面,除发放租金补贴外,还增加了入住人才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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