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南府〔2018〕4号)的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的引进、培育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对南府〔2016〕1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南府〔2018〕4号。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一、新增“天佑之星团队”类别
原办法对立项团队项目分A、B、C三类进行扶持奖励,本次修订后,在原A、B、C三类的基础上增加“天佑之星团队”的类别。其目的是主要是借此引进一批世界科技前沿领域、能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的顶尖人才和高端引领项目。
二、申报团队、项目的条件
1、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且在技术、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且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2、项目重点着眼于新兴产业,强调新项目在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中作用。
3、“天佑之星团队”的带头人需在其学术领域内有重大成就和突出贡献,项目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为确保团队、项目质量,该类团队的申报、评审工作与A、B、C类分开,单独进行。
三、支持措施
1、A、B、C团队。给予A、B,C类创业团队分别300万、200万、100万的启动扶持资金;每月最高12000元、8000元、6000元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每月最高4500元、3600元、2700元的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2、“天佑之星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具体金额视团队层次、项目质量及投资额度而定。
3、对验收评定为优秀等次的A、B、C团队项目,在原来进一步奖励租金补贴(三年不超100万)的基础上,增加后续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奖励,奖励额度为后续3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奖励总额度不超300万)。真正做到为团队“扶上马,再送一程”。
4、对获“蓝海人才计划”立项支持的创新、创业团队,重点推荐申报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并按佛山市立项扶持金额1:1配套扶持。
四、项目服务与管理
进一步强化对人才团队和项目的服务。明确区镇联动,强化对团队、项目的及时跟踪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机构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的全过程服务。
在强化团队服务的同时,也加强项目的管理。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联合区人才办和承载单位所在镇(街道)将加强项目的中期考核和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