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1-09-29 15:00:00 来源:区委组织部_Admin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区职权范围内公路、水运、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10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委托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uzhibu.nanhai.gov.cn/)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交通运输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tysj/xxgkml/tzgg/index.html)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7天)。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tj_zjzx@nanhai.gov.cn,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如:工程技术岗张三)。
联系人:罗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1270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后手写签名原件扫描)、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历证明。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考人数不够1:5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7.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一)笔试及面试人选: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3845,0757-81237038。
附件:1.职位表.doc
2.报名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