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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0-05-28 16:32:40  来源:人才南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南发〔2011〕13号)和《关于实施人才立区战略的决定》(南发〔2011〕17号),按照《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创新基层治理试验区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社会工作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目前,我区处于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区重要的中心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贯彻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广东省创新基层治理试验区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我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有力举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创新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制度为重点,以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岗位设置、培育社会组织、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手段,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构建幸福南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出发点和归宿点。二是坚持立足现实,建立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工作机制。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把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与社会治理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围绕大局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三)主要目标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协同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建立起适应我区社会治理和服务需要、具有南海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培育发展一批能承接政府管理服务的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力争到2017年,全区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超2000人,每万常住人口持证社工人数超6人;建成一支本土督导队伍;全区各社区均配备社会工作人才。

  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

  (一)统筹规划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由区民政部门牵头,指导全区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社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内,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的重点和保障措施。

  (二)逐步构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

  探索建立贯穿专业教育、入职教育、继续教育的教育培训体系,坚持职业培训和专业教育并重,搭建社会工作人才终身学习平台,全面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水平。出台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加快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提升转化工作。建立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平台,加快培育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加强粤港交流合作,深化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的合作机制。

  (三)努力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借助高校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建设,健全实习督导制度,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学习成长的平台。加强对培训、实训基地的扶持、评估和监督。到2017年,建立不少于5个区级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不少于20个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级社工类先进单位的给予奖励。

  (四)切实开展社会工作分类培养工作

  1.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强化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本土督导培养计划,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积极帮助他们提升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

  2.开展社区工作者和党员干部、志愿精英“社工化”工作。将社会工作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读内容。各级职能部门,要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社会工作知识的学习。引导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务员选读社会工作研究生课程。把社区学院、社区领袖学院和社区干部学院作为“社工化”培训的重要阵地,力争用3年时间培训1万(人次)社区社会工作人才。

  (五)大力引进高端社工人才

  落实“优才计划”,把高端社工人才列为我区人才引进的重点对象。采用多种形式,保障人才待遇,大力从港澳和先进地区引入高端社工人才,推动我区社会建设,促进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本土化发展。

  四、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

  (一)着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以按需设置、科学规范为原则,研究设计我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体系。探索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及实际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责的相关单位逐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社会服务事业单位和基层社区等社会治理服务领域,逐步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任制度,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原则上应聘用通过我区登记认证的社会工作者。

  (二)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范围

  1.加强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对社会工作人才的使用。按照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职能部门的社会管理服务专业岗位,应通过公选、定向招聘或选拔等方式,逐渐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选拔公务员和辅助工作人员时,适当招收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2.发挥公益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主体作用。科学确定公益类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结构比例。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作为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重要评估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

  (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

  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发展的原则,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快发展,使之成为政府职能转变后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承接者。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流程等手段,促进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工作者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落实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和规范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奖惩机制,强化社会工作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建立行业服务标准,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多元管理格局。

  (四)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合理流动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流动的指导工作,疏通社会工作人才就业渠道,纳入全区人才招聘范畴,畅通社会工作人才选拔、流动机制,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向基层流动,鼓励和吸引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就业。

  (五)坚持推进“社工+义工”联动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组织引导,推进“社工+义工”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两工联动”的信息平台,实现服务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对接。构建“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互动格局。加强对义工人才的培育,提升义工的专业服务水平,对有意向专业社工发展的义工骨干给予支持。

  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制度

  (一)实施社会工作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构建南海社工人才评价标准,推行评聘分离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资格聘任制度。组织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把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探索开展南海本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认证工作。

  建立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助制度,对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给予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区直部门人员和区属社工机构人员的补助费用由区级财政负担,镇(街道)、村居人员和镇(街道)属社工机构人员的补助费用由镇(街道)财政负担。补助标准一定三年。各镇(街道)可在此标准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的执行办法。支持开展南海区社工员的培训认证工作。

  (二)实行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制度

  取得国家、省、市和区级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等级证书的人员,须到民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登记,并每年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我区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通过登记认证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方可以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中,以社会工作者的名义从事社会服务活动。

  (三)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考核评估制度

  研究制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明确绩效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以社会工作者能力、操守、业绩为主要考核评估内容,由社会工作者所属机构、所服务单位以及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开展社工技能竞赛和优秀个案评比工作。

  (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探索鼓励以行业协会为主导,协商制定本地社会工作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本核算参考标准。根据社会工作人才的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资格等级,探索实行社会工作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参照企业人才的做法,对高端和紧缺的社工人才进行补贴。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并纳入我区人才奖励体系。

  六、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的统筹协调

  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工作体系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的机制,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司法、财政、卫计、科技、文体、机构编制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要贯彻落实区相关工作要求,在资金、平台、待遇、机制等方面制订完善工作方案,推动本区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

  (二)建立社会工作的多元投入机制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社会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将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区、镇(街道)财政预算,确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从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留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社会工作。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吸引各类基金会和慈善机构在我区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服务。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积极开展养老、助残服务,提升我区民生服务的工作水平。

  (三)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

  各部门、各镇(街道)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宣传社会工作人才的典型事迹,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尊重社会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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