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业是近年来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之一。目前,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机构总数已达200多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
为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全面发展,佛山近日印发《佛山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广东省内首个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地级市(除广州、深圳)。《意见》自2019年11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3日。
一次性建园奖励、纳税奖励、活动补贴、税收优惠……佛山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送上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目标
力争到2022年,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量超500家,引入20家国内外行业百强机构,建成1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基本完成各类HR云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人力资源业务线上办理及掌上办事。
佛山九大举措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快来看看
有哪些真金白银的奖励吧~
01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进一步加强现有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加大招商力度,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
➤对成功创建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总园的产业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
➤对成功申报创建省级、国家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
➤每年对创建成功、正常运作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运营费用补助,补助期限3年。
★奖励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运营管理、宣传推介、活动开展等支出。
02
大力引入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机构
大力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佛山开展业务,不断壮大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规模。
➤对进驻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100强企业品牌,其区域性总部(独立法人)注册入驻园区并正常运营一年后经考核同意,给予200万元的补贴。
➤对进驻产业园当年开始连续三年,凡年度纳税总额达100万元(含)以上的进驻企业,该年度内每新增加100万纳税总额奖励企业20万元。
03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态发展
鼓励人才素质测评、高端人才搜寻、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网络招聘等重点领域发展,鼓励佛山市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购高端产品服务。
➤对市内的用人单位通过产业园进驻企业,在市外正式引进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或年薪在50万以上的各类高端领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且工作满一年的按照用人单位支出中介费5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通过产业园进驻企业采购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服务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支出咨询费3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万元。
准给予补贴,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万元。
04
培育佛山本地人力资源服务品牌
支持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积极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形成一批佛山品牌的知名企业和品牌。
对新获得全国、全省、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人力资源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
05
推进政府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公共服务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就业及职业培训服务,保障民办培训机构在师资培养、就业服务信息、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参与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等方面与公办培训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具有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后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对具有示范效应且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相符合的职业培训学校(院),由市及所属区财政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创办补贴。每年对年培训高技能人才(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达到500人(含5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培训补助,各区要相应制定本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的标准和办法。
06
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行业发展宣传氛围
鼓励在我市组织开展各类人力资源高峰论坛、人力资源服务展(博览会),鼓励组织各类活动搭建用人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研讨交流、项目推介活动。
➤对组织国际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含展会、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给予最高80万的活动补贴,
➤组织国家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给予最高50万的活动补贴,原则上每年只补贴1次。
➤组织超过50家以上企业参展的展示活动,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活动补贴。
07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培训学校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高层次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由市人社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费用由本专项资金负责。
08
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小型微利企业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条款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自主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符合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可参照佛山各区创业担保政策,享受贷款金额叠加);
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给予贷款,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09
夯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础
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覆盖各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定期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发展。
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方面的功能。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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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人社
编辑:人才南海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