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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南海区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时间:2019-11-05 17:02:58  来源:人才南海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经审核,现对2019年第三季度佛山市南海区新市民符合入户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南海区积分办或各镇街积分办反映。
联系电话:8639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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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下载公示名单

  积分入户全年都可接受申请!还没入围的新市民也别着急!其实,想入户南海,方式还有很多!

  一、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三、积分入户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

  四、录用、招聘、调动入户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或经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到我市的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先落户后就业人员,以及经批准的随迁人员,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工作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

  五、高技能人才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且已由就业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申请入户。

  六、购房入户

  在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按以下情形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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